※敬請務必詳閱「110學年度學生赴海外交換計畫特別說明事項」(附件四)
- 相關辦法:
依據「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實施辦法」(詳附件一)及各姐妹院交換合約辦理。
- 交換期間: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或110學年度第二學期(每位申請人以出國交換一學期為原則)。
- 社科院赴海外交換學生甄選每年於年初舉辦一次,擬於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出國交換者,均應於本次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- 申請資格:
請參閱「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實施辦法」第三條申請資格規定。學生通過交換甄選並由社科院薦送交換後,須確保於國外交換期間保有政大在學資格。
- 申請截止日/申請方式:
請於以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紙本繳交至社科院辦公室。
- 欲申請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前往日本明治大學、日本東北大學、香港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澳門大學、新加坡國立大學或印尼Gadjah Mada大學此七所學校進行交換者,請於2021年1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5點以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社科院辦公室。
- 其餘情形(例如,擬於110-2前往上述七所學校或110-1、110-2前往上述以外其他學校交換者)請於2021年3月19日(星期五)下午5點以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社科院辦公室。
- 逾期提出申請者,恕不受理。
- 申請應繳交文件:
- 申請表(詳附件二)
- 學期班平均排名證明(研究生免繳此項)
- 中、英文在學成績單各一份
- 兩年內之相關語言檢定成績證明單一份(申請赴大陸交換者免繳此項)。
- 其他補充資料,如個人簡歷表、教師推薦信(至多兩份為限)、相關證照等。
※上述各項文件請各準備一份,請毋需裝訂成冊,以長尾夾或透明L夾集中固定即可。除語言檢定成績證明單可提供影本之外(正本備查),其餘文件以提供正本為原則。
※推薦函請一律以英文或擬前往交換國家之官方語文書寫。申請前往中國大陸交換者,推薦信可以中文書寫。
- 110學年度開放申請交換學校清單及各校甄選名額:請詳附件三。
- 審查甄選方式:以書面審查為原則。
- 說明會辦理時間:2021年3月3日中午12:10-13:00(地點另行公告)
※欲參加說明會者,請預先透過本校愛政大「活動報名」系統線上報名;報名時間:2021/2/1起至2021/2/26止(報名系統搜尋條件:承辦單位下拉選單設定為「社科院」)。
- 錄取名單公告日期:
- 欲申請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前往日本明治大學、日本東北大學、香港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澳門大學、新加坡國立大學或印尼Gadjah Mada大學此七所學校進行交換者,錄取名單預訂於2021年1月20日公告。
- 其餘情形,錄取名單預訂於2021年3月31日公告。
- 連絡窗口:顏鳳專員
辦公室置:綜院南棟13樓社科院辦
電話:(02)2939-3091分機513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