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院110學年度碩博士優秀論文獎勵徵件,自即日起受理至111年3月31日止。

  • 依據本校111年2月24日政教字第1110005361號函(附件一)及本院「碩博士優秀論文獎勵辦法」(附件二)辦理。
  • 獎勵對象:
    1. 108及109學年度內取得本校學位之博士、碩士及其指導教授,並得由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或學位考試委員向本院推薦。
    2. 本院110學年度可推薦篇數碩士學位論文14篇,博士學位論文5篇,擇優排序提名,提送本校博碩士學位論文獎評選委員會審議。學校公告獎勵名單後,本院以不重複獎勵為原則,依序頒發本院優秀論文獎,碩士學位論文及博士學位論文分別頒給至多3篇。
  • 受理推薦期間: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• 推薦時應檢附下列文件:
    1. 推薦函
    2. 提名書(含有利審查資料)
    3. 受提名之學位論文電子檔案。
    4. 論文比對結果。(相似度高於10%者,請提供原創性報告及相似度來源說明)
    5. 須繳驗學位證書。
  • 前項提名書(含有利審查資料)暨推薦函(附件三)總計請勿超過10。推薦函應詳述該學位文學術貢獻及研究發展潛等足供獲獎之

相關表單: